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 >> 政策法规

《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12-10-09来源: 中国食品网
字体大小: 还原

“明年起,牛也要定点屠宰了。”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规定,猪、牛、羊都要定点屠宰。
 
羊牛也要定点屠宰
 
据介绍,目前,我省屠宰行业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对边远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小型屠宰点的设置程序和监管措施各有不同,需要统一规范管理。二是屠宰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滞后,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私屠滥宰、“问题肉品”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三是屠宰厂(场)内部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四是牛、羊等牲畜未纳入定点屠宰监管范围,牲畜屠宰监管长期处于手段不强、力度不够的状态,难以保障人民群众吃上真正的“放心牛羊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条例》规定,猪、牛、羊等牲畜实行定点屠宰。
 
同时,《条例》检验内容进一步细化,牲畜肉品品质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有无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二)是否摘除有害腺体;(三)是否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四)有害物质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屠宰加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否为白肌肉(PSE肉)或者黑干肉(DFD肉)以及种畜、晚阉畜;(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单位未定点屠宰可罚20万
 
《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牲畜屠宰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牲畜、畜类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牲畜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牲畜定点屠宰标志牌从事牲畜屠宰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点)出借、转让牲畜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牲畜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点)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201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