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分别制定了《行政审批办事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行为守则》等六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兽药经营、动物防疫、种畜禽管理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等情况公布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方便群众了解、查询。
三、精挑业务人员。按照“综合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标准,从局机关在编人员中精选三名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政策法规熟悉和具有良好协调沟通能力的人员承担畜牧行政许可各项日常工作。
四、全面推行“四规范”工作标准。为树立“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窗口形象,在行政审批日常工作中,严格推行用语规范、接待规范、受理规范和回复规范的“四规范”标准化服务,切实做到畜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零超时”和人员“零投诉”目标。
五、强化监管。局纪检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等方式,对畜牧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同时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进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